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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炼油厂有限责任公司新增烷基(C9+)苯等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评价报告

发布时间:2024/11/11 16:04:10      点击: ( 96 )      出处:管理员

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 

项目名称 

南京炼油厂有限责任公司新增烷基(C9+)苯等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评价报告

项目规模

设计年吞吐量55万吨

业务范围 

其他仓储业

合同期限 

2024919日~ 20241111

项目类型 

安全专项评价

报告提交时间 

2024.11.07

安全评价项目简介 

南京炼油厂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南京炼油厂,20081月从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改制,是中国石化规范化改制试点企业之一,改制后重新命名为南京炼油厂有限责任公司,属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。公司依托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加工基地,拥有稳定的原料和动力供应系统,完善的水、电、汽、风等公用工程系统及三废处理设施,以及长江航运码头和铁路、公路运输等储运配套系统。

公司危货作业泊位为1个小7#码头泊位(0.3万吨级),依法领取了《港口经营许可证》((苏宁)港经证(0158)号)及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》((苏宁)港经证(0158)号-M001-SH),认可的装卸货种范围为:汽油、柴油、煤油、沥青、工业白油、粗三甲苯、基础油。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202211月承担了该公司最近一次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评价。

根据公司发展及市场需要,本次新增3种危险作业货种:烷基(C9+)苯、工业用碳九芳烃(含三甲苯和四甲苯)、工业用碳十粗芳烃(包含工业用碳十粗芳烃(I)、(II)),根据企业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,原有危险货物货种混合芳烃由本次新增的3种危险货物作业货种组成,利用码头原有设备设施进行装卸作业,作业泊位为小7#码头泊位(0.3万吨级)。

根据《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》附则第九十二条,公司小7#码头本次新增3种货物属于危险货物。根据《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》第二十九条规定,公司需对拟新增作业货种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进行安全评价,并作为换领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征的依据之一。

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 

安全评价项目管理 

项目组长 

技术负责人 

过程控制负责人 

蒋建宜

刘新华

陈江英

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 

报告编制人 

报告审核人 

朱学丽 蒋建宜

储俊

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 

安全评价师 

注册安全工程师 

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 

蒋建宜、龙和芳、吴华俊、王洁、陆如芹、朱学丽、陈江英

蒋建宜、龙和芳、吴华俊、王洁、陆如芹、陈江英

刘新华

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情况 

现场勘查人员 

勘查时间及任务 

现场勘查照片 

蒋建宜

2024919日现场考察及现场检查

20241010日现场核查

评价项目其他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