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南京炼油厂有限责任公司新增烷基(C9+)苯等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评价报告
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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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 |
南京炼油厂有限责任公司新增烷基(C9+)苯等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评价报告 |
项目规模 |
设计年吞吐量55万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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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范围 |
其他仓储业 |
合同期限 |
2024年9月19日~ 2024年11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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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类型 |
安全专项评价 |
报告提交时间 |
2024.11.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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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|
南京炼油厂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南京炼油厂,2008年1月从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改制,是中国石化规范化改制试点企业之一,改制后重新命名为南京炼油厂有限责任公司,属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。公司依托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加工基地,拥有稳定的原料和动力供应系统,完善的水、电、汽、风等公用工程系统及三废处理设施,以及长江航运码头和铁路、公路运输等储运配套系统。 公司危货作业泊位为1个小7#码头泊位(0.3万吨级),依法领取了《港口经营许可证》((苏宁)港经证(0158)号)及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》((苏宁)港经证(0158)号-M001-SH),认可的装卸货种范围为:汽油、柴油、煤油、沥青、工业白油、粗三甲苯、基础油。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承担了该公司最近一次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评价。 根据公司发展及市场需要,本次新增3种危险作业货种:烷基(C9+)苯、工业用碳九芳烃(含三甲苯和四甲苯)、工业用碳十粗芳烃(包含工业用碳十粗芳烃(I)、(II)),根据企业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,原有危险货物货种混合芳烃由本次新增的3种危险货物作业货种组成,利用码头原有设备设施进行装卸作业,作业泊位为小7#码头泊位(0.3万吨级)。 根据《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》附则第九十二条,公司小7#码头本次新增3种货物属于危险货物。根据《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》第二十九条规定,公司需对拟新增作业货种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进行安全评价,并作为换领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征的依据之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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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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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|
项目组长 |
技术负责人 |
过程控制负责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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蒋建宜 |
刘新华 |
陈江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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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|
报告编制人 |
报告审核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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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学丽 蒋建宜 |
储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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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|
安全评价师 |
注册安全工程师 |
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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蒋建宜、龙和芳、吴华俊、王洁、陆如芹、朱学丽、陈江英 |
蒋建宜、龙和芳、吴华俊、王洁、陆如芹、陈江英 |
刘新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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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情况 |
现场勘查人员 |
勘查时间及任务 |
现场勘查照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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蒋建宜 |
2024年9月19日现场考察及现场检查 2024年10月10日现场核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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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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